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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商标权如何分割?北京离婚律师易轶解读


来源:北京专业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vipbjzylh.com/ 时间:2020/3/10 16:05:53

离婚时商标权如何分割?北京离婚律师易轶解读

商标权是很常见的知识产权类型,很多夫妻在婚前拥有自己注册的商标,或者婚后注册了商标,在离婚时就可能产生商标权分割的纠纷,那么离婚时商标权如何分割?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的易轶主任律师,知名北京离婚律师,为大家解读离婚时商标权分割的法律解读。

北京离婚律师易轶:什么是商标?

依《商标法》第八条可知,商标是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它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北京离婚律师易轶:商标分类:

1商品商标: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加工、销售的商品同他人的商品相区别的而使用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2服务商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的服务同他人的服务相区别的而使用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

3集体商标:以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4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使用,而该组织外的单位或个人通过予以使用,来证明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制作方法或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北京离婚律师易轶:那么离婚时商标权如何分割?

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后可以分割的是商标权的收益而非商标或商标权。商标的功能首先就在于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同时具有品质保障的功能,若允许离婚后的夫妻双方分别在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同一商标,极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而商品或服务的品质也不易控制。有鉴于此,法院在多例案件中均驳回了当事人分割商标的主张。

并且,这里所说的商标权收益,应当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既强调婚姻存续期间这一时间的要求,又强调收益的确定性。
离婚后商标权益的分割,首先应以当事人的个人意愿为准进行处理。若无明显的个人意愿,则需区分商标权产生的时间,是在结婚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一般来说,结婚前以及离婚后所取得的商标权益归一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在确定属于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还应关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存在收益,具体的商标权分割,还需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

易轶律师,北京离婚律师,家理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业内知名律师,从业12年,是北京电视台《第三调解室》、CCTV《法律讲堂》、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特邀律师、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特邀婚姻法律师。

 

如果您对“离婚时商标权如何分割”这个问题还存在其他疑虑,欢迎访问家理律师事务所官网,或者拨打家理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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