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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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

北京专业离婚律师分析 孩子抚养权可以进行变更吗?


来源:北京专业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vipbjzylh.com/ 时间:2023/1/31 11:26:36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离婚时,就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也是大家最关注的问题,毕竟子女都是自己的血脉传承,因此大家都想要争夺,那么已经判的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呢?接下来将由上海资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上海资深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北京专业离婚律师分析 孩子抚养权可以进行变更吗?

  1、孩子抚养权变更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协议变更或诉讼变更。法定变更抚养权的情形: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北京专业离婚律师分析 抚养权一般怎么处理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现实生活当中,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已经离婚而就丧失了,这也是为什么我国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的离婚的时候,需要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作出确定。女方不想要抚养权是可以与男方进行协商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离婚律师,北京离婚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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