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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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

离婚后一方不给子女户口本怎么办


来源:北京专业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vipbjzylh.com/ 时间:2022/9/21 9:02:59

  在现实生活中,婚姻往往是很复杂的,总有一些当事人急急忙忙办完离婚,却碰到一方不给子女户口本,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离婚律师认为,每个地区关于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所不同,需要准备的材料和办理的程序也会有差异。

  如果离婚后一方不愿意交出原户口簿的,有的地方的户口登记机关会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签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建议您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先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根据当地户口登记机关的具体情况和政策进行办理。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以上是关于离婚后一方不给子女户口本怎么办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疑问,或者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欢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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