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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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

夫妻财产分割在离婚前还是离婚后?


来源:北京专业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vipbjzylh.com/ 时间:2022/11/2 9:03:46

  近几年来,社会经济正在快速发展,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也随之发生的变化,尤其是婚姻一问题,离婚案件数量逐年提升。每对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也是尤为重视。那么,能够正确区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将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产生的影响有哪些?

  财产分割是指夫妻间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进行土地承包企业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全面依法予以有效保护。

  一、关于婚前财产,配偶一方的婚前财产,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是合法取得的,都受法律保护。首先,如果企业财产权的取得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市场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自己婚前个人信息财产。例如,配偶一方婚前接受继承的,婚后继承才分割,虽然继承实际上是婚后取得的,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取得,因此应当确认为配偶一方婚前的财产。

  其次,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夫妻一方进行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家庭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双方共同管理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由于前一司法进行解释与新的司法人员解释相抵触,因而我们应以新的司法体系解释为准。另外,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日常生活中自然损坏、消耗或者灭失,离婚时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请求赔偿的,不予支持。

  二、关于婚后财产,婚后财产是指夫妻之间关系发展存续期间,夫妻没有任何一个一方所得的财产。但婚后财产并不完全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具体分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后个人财产。具体区分如下:

  1.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婚姻的法律载有相关规定,其中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进行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企业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内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具有共同发展所有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伤而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及其他费用;遗嘱或礼品合同中确定为夫妻一方仅属于一方的财产;一方仅用于日常使用的物品;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3、结婚后,父母为双方企业购置房屋进行出资的,且明确学生表示赠与一方的为一方的个人信息财产;父母一方在婚后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以投资者子女的名义登记。不动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必须要予以重视,因为如果分割不合理的话,会引起当事人的争论从而造成一系列不必要带来的麻烦。双方能够协商好自然是可以的,而且并不是说必须先将财产分割完毕,然后才能够登记或诉讼,离婚并不存在着先后顺序。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介绍的夫妻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在过程中出现其他疑问或者纠纷,建议及时与律师沟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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